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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24/11/1 已被阅读 2947 次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古国土让告字〔2024〕7号

 

经古田县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以公开拍卖方式出让城东街道2023-10号宗地(原药厂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宗地

编号

宗地

位置

宗地

面积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

拍卖起始价

加价幅度

竞买保证金

容积

建筑高度

绿地率

建筑

密度

古国土让〔20241

街道2023-10号宗地

36780㎡(合55.169亩)

住宅用地

>1.0且

≤2.0

54

30%

28%

商服40年住宅70年

16200万元

100万元

3240万元

备注:本次出让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建筑面积控制在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6%之间,仅为零售商业、餐饮及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等功能;涉及餐饮功能的,按照《宁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新建房地产项目涉及商用或商住一体建筑物配备专用烟道的通知》执行。具体规划设计条件按照“古自然资〔2024〕166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凡在本辖区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及用地行为不良者不得参与竞买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宗地不设置拍卖保留底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0日到古田县自然资源局301室或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108室)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20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6时00分(以款到指定银行账号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1月20日18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11月21日10时00分在古田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宗房地产用地竞买人数须达到2人以上(含2人),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2人,则该宗地拍卖会终止。

(二)受让人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50%土地成交价款,六个月内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

(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六个月内交地;交地之日起六个月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并正式开工建设,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四)本宗地可建设品质化住宅,受让人应取得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本宗地不做销售限价。

(五)本宗地若建设品质化住宅,建筑底层(除设置商业、公建配套设施外)层高4.2-4.5米,应全部设置架空层,并保持通透或局部采用透明玻璃材质设计,其建筑面积不计容,并作为公共休闲空间,产权归全体业主;其余层高不低于3.1米,可设置跃层户型。其他条件参照《宁德市自然资源局 宁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德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宁德市品质化住宅项目规划建设管控要求(试行)的通知》(宁自然资规范〔2024〕3号)实施。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应与周围环境协调,并符合《古田县中心城区景观风貌专项规划》要求。

(六)本宗地若建设品质化住宅,应配建城市社区嵌入式公共服务空间及设施,结合地下一层、底层及二层等位置进行建设,建筑面积不应小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2%(其中配建在2层的建筑面积不应小于住宅计容建筑面积的1%),并与建筑主体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精装交付,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城东街道办事处统一调配使用。城市社区嵌入式公共服务空间及设施主要为本小区业主服务,不得开展营利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开发企业在房屋销售合同中予以明确。

(七)本宗地带建(构)筑物出让,该建(构)筑物权属清晰、无争议,受让人可自行处置,耗费的成本和产生的效益均由受让人承担。

(八)本宗地出让地价包含地下空间的土地价值,地下室必须在建筑控制线内建设,且应符合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闽建〔2014〕8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宁政〔2015〕8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宁德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部分条款的通知》(宁政文〔2019〕115号)相关规定。地下空间除设置生鲜超市外,其他部分不作为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用途,仅可作为人防、停车位及其他配套用房建设。地下室生鲜超市、可售的停车位及其他配套用房可依法办理不动产权证,无需另行补缴土地出让价款。

(九)其他未尽事项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2108室;古田县自然资源局301室

联系电话:15605910866、0593-2236350

联系人:黄女士、许先生

开户单位: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古田支行

账号:35001687307050002429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古田支行

账号:419571130580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古田支行

账号:13250101040006762

开户银行:邮储银行古田支行

账号:100469134520010001

开户银行:古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账号:906061001001000011942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田支行

账号:13401010010007965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田县支行

账号:1407001719022044056

 

 

古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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