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于2010年 9月29日上午 11 时整,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交易大厅(市机关7号楼五层)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标的:PS拍-2010-7号地块(莆田市秀屿区市政中心P7地块)位于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坝津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约67829.44平方米(其中地块一面积33404.59平方米;地块二面积34424.85平方米)。土地用途: 地块一为酒店及配套设施用地,地块二为商住及配套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商业(酒店)40年、住宅70年,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主要规划指标,地块一: ①建筑密度:≤45%;②容积率:≤2.2;③绿地率:≥20%;地块二:①建筑密度:≤30%;②容积率:≤3.2;③绿地率:≥30%(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编[2010]67号文件为准)。该酒店及配套设施用地有关前置补充条件按莆秀政函〔2010〕33号文件执行,按秀屿区政府承诺,涉及宗地红线内部分构筑物自拍卖成交之日起六个月内拆迁完毕,考虑安全因素,受让人须在该构筑物迁移后方可进行项目建设。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
该宗地的住房销售价位等控制性要求按莆田市建设局莆建房[2010]35号文件实施。
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九个月之内动工建设,酒店项目自交付之日必须在二年半内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营,商住项目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二年内完成工程预算价的30%以上,三年内按规划审批的建设规模完成建设。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标的PS拍-2010-7号地块为人民币3000万元整。竞买保证金须在2010年 9月28日(包括当日)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 1、开户单位: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开户行: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账号:13441501040000188;或2、开户单位: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市城厢支行,账号:100158989090016999;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0年9月8 日至 9 月28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招投标中心(市机关7号楼一层西侧)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100元)整,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10年9月8日至9月28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文件资料为准!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北街669号4楼401室(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联系电话:0591-87511351 0594-2659955 13607530588
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
二○一○年九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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