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拍卖公告
闽东电机七厂名下福州市福马路91号厂房\闽清县梅城镇梅溪路地号7段46混合结构套房一幢  2011/8/31 已被阅读 3029 次

    
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9月16日上午10时在我司拍卖厅公开拍卖:
1、闽东电机七厂名下福州市福马路91号厂房(房产证号:榕房权证R字第0028179号)拆除后市场净残值;
2、闽清县梅城镇梅溪路地号746混合结构套房一幢(建筑面积约409.81平方米),已办理两证。
    标的1的竞买人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经上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 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3. 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有意者请到本司领取《预交保证金通知书》,于9月9日18时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法院帐户后携带法院开具的收据、有效证件到我司办妥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详情可登录www.fypmh.com或福建法院网拍卖公告栏查询。
看样及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9月9日18时
看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电话:0591-87511351  87534343
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99号外经贸广场1908室
                                                                   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
                                                                       2011年8月31日
 
标的简介及报名所需材料:
1、闽东七厂厂房共有23幢,总建筑面积约为24560M2,其中有6幢厂房无产权。拍卖参考价50万元。
2、保证金共计30万元,其中10万元交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万元交至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做为按时完成拆除及按要求进行土地平整的履约保证金。
3、有意竞买客户须到我司索取《预交保证金通知书》后,持该《通知书》缴交保证金10万元到福建省中级人民法院后,到中院开具《收款收据》,持
①《收据》及单位公章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副本复印件应含年检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
⑤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竞买人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⑥授权委托书原件
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⑧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⑨法院开具的《收款收据》抬头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报名。
备注:所有复印件必需带上原件来审核
 
[上一条]位于建瓯市兴泰街西侧冠达园二期在建工程项目转让 [下一条]福州市华林路289号金诺大厦房产等标的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杨桥东路19号衣锦华庭一期一号楼302室 邮编:350001 版权所有 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0591-87511351 87511513 传真:0591-87534343 E-mail:fypmh@163.com 网址:www.fypm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