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拍卖公告
闽东电机七厂名下福州市福马路91号厂房拆除后市场净残值等标的  2011/9/30 已被阅读 2934 次

    
拍卖公告
    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10月17日上午10时在我司拍卖厅公开拍卖:
1、闽东电机七厂名下福州市福马路91号厂房(房产证号:榕房权证R字第0028179号)拆除后市场净残值;
2、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19号文山园新村2#3#楼连接体地下一层1371120212328号车位。
     标的1的竞买人应同时具备:经年检合格的①爆破资质和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专业资质;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经年检合格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有意者请到本司领取《预交保证金通知书》,于10月12日18时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法院帐户后持法院开具的收据、有效证件到我司办妥竞买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详情可登录www.fypmh.com或福建法院网拍卖公告栏查询。
看样及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11年10月12日18时
看样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联系电话:0591-87511351  87534343
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99号外经贸广场1908室
                                                                   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
标的简介及报名所需材料:
1、闽东七厂厂房共有23幢,总建筑面积约为24560M2,其中有6幢厂房无产权。
2、保证金共计30万元,其中10万元交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万元交至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做为按时完成拆除及按要求进行土地平整的履约保证金。
3、有意竞买客户须到我司索取《预交保证金通知书》后,持该《通知书》从公司账户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交保证金10万元后,到中院开具《收款收据》,持
①《收据》及单位公章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副本复印件(副本复印件应含年检记录,并加盖单位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④爆破和拆除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
⑤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含临时),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的工作单位应与竞买人单位名称一致,且无在建工程。
⑥授权委托书原件
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⑧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⑨法院开具的《收款收据》抬头名称必须与竞买人单位名称一致,否则不予报名。
备注:所有复印件必需带上原件来审核
 
                                                                        201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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