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拍卖出让PS拍-2014-41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国土资源局委托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于2015年2月16日上午1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新址)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14-41号地块位于莆田市涵江区旧城片区(东区)(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总面积34204.75平方米,其中:划拨22674.17平方米(含莆田市紫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给竞得人代建的安置房建筑面积5550.49平方米)给莆田市紫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安置房建设用地,安置后剩余的安置房由政府收回公开处置;公开拍卖土地面积为11530.58平方米。PS拍-2014-41号地块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大型批发零售用地(大型超市不可分割销售))及住宅用地,出让年限: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铺))、商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大型批发零售用地(大型超市不可分割销售))为40年,住宅用地70年,自《交地确认书》确认的交地之日起算;该地块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规编[2014]140号文件为准;主要规划指标:1、建筑密度≤47%;2、容积率≥1.5且≤4.1(其中零售商业(商铺)建筑面积≤21800㎡,零售商业(大型商场)建筑面积≥37800㎡;其余为住宅建筑面积。
本地块涉及代建的安置房建筑面积5550.49平方米由莆田市紫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土地竞得人一并建设,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与莆田市紫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涵江区旧汽车站片区改造建设项目地块安置房代建及建设相关事项协议书》,该协议书具体见该地块《拍卖须知》附件。
该地块红线范围内若有不可见的地下埋藏物需要迁移的,由受让人自行办理并承担费用。受让人须在出让人交付国有建设用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
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竞买人必须签署本地块《参与竞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否则本公司不予确认竞买资格,竞买人不得参加地块竞买。
参加本次竞买保证金:PS拍-2014-41号地块为人民币叁仟伍佰万元整(¥35000000元)。竞买保证金须在2015年2月15日17:30时之前缴纳至拍卖人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并注明交易项目名称。
1、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信息服务室,账号:9040210010010000023059;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市府分理处,开户单位:莆田市信息服务室,账号:13441501040000188;3、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莆田城厢支行,开户单位:莆田市信息服务室,账号:100158989090016999。
保证金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不受理所有境内外汇票、本票、支票等票据),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依据。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5年1月27日至2015年2月15日期间(正常上班时间)到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代理机构服务区购买拍卖会文件资料,购买时不必提供证明其身份的任何资料及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拍卖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壹佰元整(¥100元),售后不退。
看样时间:2015年1月27日至2015年2月15日,有意竞买者可自行踏勘现场,需由拍卖人引导的,可与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联系。
详情以本次提供的拍卖会文件资料为准!
联系地址:莆田市城厢区筱塘北街669号4楼401室
(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
联系电话:0591-87511351 0594-2659955 13607530588
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