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自然资告字〔2024〕25号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拍卖出让洋庄住宅用地A19-A2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周宁县人民政府批准,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拍卖位于狮城镇洋庄村的洋庄住宅用地A19-A26号共8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规定期限内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应单独申请。不接受被列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公布的“黑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竞买。
二、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地块必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和规划要求(详见周自然资规〔2023〕31号文件)进行开发建设。地块用途均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70年,具体地块规划指标如下:
地块编码
|
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层数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层高控制
|
建筑限高
|
悬挑
控制
|
2024拍(洋庄)A19号
|
72.00
|
4.7750
|
100
|
4.5
|
343.80
|
底层3.6米,二层以上3.0米
|
檐口控高15.60米
|
二层以上南面挑出0.6米
|
2024拍(洋庄)A20号
|
72.00
|
4.7750
|
343.80
|
2024拍(洋庄)A21号
|
72.00
|
4.7750
|
343.80
|
2024拍(洋庄)A22号
|
72.00
|
4.7750
|
343.80
|
2024拍(洋庄)A23号
|
72.00
|
4.7750
|
343.80
|
2024拍(洋庄)A24号
|
72.00
|
4.7750
|
343.80
|
2024拍(洋庄)A25号
|
72.00
|
4.7750
|
343.80
|
2024拍(洋庄)A26号
|
83.87
|
5.1259
|
429.91
|
二层以上西面、南面挑出0.6米
|
三、竞买规则
1.本次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A19-A25号地块起拍价为70万元,A26号地块起拍价为82万元,A19-A26号地块竞买保证金均为18万元,增价幅度均为2万元或2万元的整数倍。
2.竞买申请人参加上述地块现场拍卖时,可参与其所缴交竞买保证金对应数额宗地的竞买;若未竞得该地块,竞买保证金可转为符合条件的其他地块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会开始前,平均每个地块竞买申请人不足2个自然人(或企业法人)的,则按照地块序号由后向前自动终止拍卖,直至申请人数量满足拍卖地块人数要求。
四、报名须知
1.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3日到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利用与管制股或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周宁县狮城镇坂头新村一巷12号(龙湖丽景对面))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13日到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利用与管制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5时00分(以到指定银行账户时间为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拍卖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11月13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3.土地竞得人于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出让合同,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土地出让金(含竞买保证金),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建设、三年内竣工。
4.其他要求详见《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洋庄住宅用地8幅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5.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宗地公开出让后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土地权属登记。凡对本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于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1月14日期间,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土地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该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6.周宁县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五、拍卖活动时间及地点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于2024年11月15日9时30分在周宁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2(福建省周宁县狮城镇仙风大道66号)举行。
六、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周宁县自然资源局二楼利用与管制股,周宁县狮城镇坂头新村一巷12号(龙湖丽景对面)。
联系人:谢先生(0593-5982999,18959357217),肖先生(0593-5665180),吴女士(负责规划答疑,0593-5622353)。
开户单位: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账号及开户行:
35001687607052505175(中国建设银行周宁支行)
93500201001127669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1407003029900062792(中国工商银行周宁支行)
13280101040027663(中国农业银行周宁支行)
周宁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6日
|